越南投资签证是签发给在越南投资的外国投资者,以及外国投资越南的组织代表的签证。根据实际出资额,或投资项目所属的行业、地区,投资签证分为ĐT1、ĐT2、ĐT3和ĐT4四种类型。
下面请跟随NHI GIA了解越南投资签证的详细信息。
越南投资签证的种类及有效期
目前,越南投资签证分为四种类型,分别为ĐT1、ĐT2、ĐT3和ĐT4。
| 签证类型 | 适用对象 | 最长有效期 |
| ĐT1投资签证 | 签发给在越南出资额达到1000亿越盾及以上的外国投资者及外国投资越南的组织代表,或投资于越南政府规定的投资优惠行业、投资优惠地区的外国投资者。 | 不超过5年 |
| ĐT2投资签证 | 签发给在越南出资额达到500亿越盾至1000亿越盾以下的外国投资者及外国投资越南的组织代表,或投资于越南政府规定的鼓励投资发展行业的外国投资者。 | 不超过5年 |
| ĐT3投资签证 | 签发给在越南出资额达到30亿越盾至500亿越盾以下的外国投资者及外国投资越南的组织代表。 | 不超过3年 |
| ĐT4投资签证 | 签发给在越南出资额低于30亿越盾的外国投资者及外国投资越南的组织代表。 | 不超过12个月 |
上述期限为法律规定的最长有效期,并非所有申请均会获得最长年限。实际签发期限还取决于护照剩余有效期、投资证明材料及主管机关的审查结果。投资签证的有效期须比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的剩余有效期至少短30天。
申请越南外国投资者签证的条件
申请越南投资签证,外国投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 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 有越南境内的机关、组织邀请或担保;
- 不属于越南法律规定的未准入境情形;
- 提供符合越南投资法律规定的投资证明材料,能够证明申请人是外国投资者或外国投资越南的组织代表,并能够确定实际出资额或投资项目所属的行业、地区;
- 相关证明材料可包括投资登记证书、企业登记证书、出资成员或股东资料,以及越南主管机关签发的其他能够证明投资资格和出资情况的文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持有ĐT1、ĐT2、ĐT3或ĐT4投资签证,并不意味着申请人自动免于办理工作许可证。
根据现行规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者或出资成员且出资额达到30亿越盾及以上的外国人,以及作为股份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成员且出资额达到30亿越盾及以上的外国人,属于不需办理工作许可证的对象,但用人单位仍须按照规定履行工作前通知义务。出资额低于30亿越盾的外国投资者如在越南工作,应根据其实际职位和工作方式判断是否需要工作许可证,或是否符合其他免证条件。
越南投资签证的权益
持有越南投资签证的外国投资者可享有以下权益:
- 在签证有效期内依法在越南临时居留;
- 签证到期后,如仍符合条件,可申请签发新的适当类别签证。申请人应在仍合法居留期间办理相关手续,不应理解为签证到期后自动延期;
- 符合条件的ĐT1、ĐT2和ĐT3签证持有人,可申请相应类别的暂住证。其中,ĐT1类暂住证最长不超过10年,ĐT2类暂住证最长不超过5年,ĐT3类暂住证最长不超过3年。ĐT4签证持有人不属于投资类暂住证的签发对象;
- ĐT1、ĐT2和ĐT3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属于可申请TT类签证的对象,但仍须由相应机关、组织邀请或担保,并经主管机关审查。
外国投资者申请越南投资签证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在准备为外国投资者申请越南投资签证之前,首先需要明确以下事项:
- 确定申请人符合ĐT1、ĐT2、ĐT3或ĐT4中的哪一种投资签证类别;
- 确定外国投资者目前是在境外还是已在越南境内;
- 核对申请人的投资资格、实际出资额、护照有效期及邀请、担保单位的信息是否一致。
外国投资者已在越南境内,并有文件证明其属于外国投资者或外国投资越南的组织代表时,可属于允许变更签证目的的情形。变更后,申请人须按规定获签与新目的相符的签证,并非直接修改原签证上的类别。
如申请人目前在境外,并拟通过越南境内的机关或组织申请ĐT类投资签证,邀请、担保单位需办理外国人入境审批手续。相关材料包括:
- 现行NA2表,即外国人入境人员审查、审批申请公函;
- 能够证明申请人投资资格、代表身份、实际出资额或投资项目性质的文件;
- 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的信息,须准确填写在NA2表及电子申请信息中;
- 邀请、担保单位首次办理相关手续时,需提交经认证的设立许可证或设立决定副本,以及现行NA16表,即组织印章和有权签字人员签名介绍文件。该组织资料原则上只需提交一次;内容发生变化时才需补充通知。
企业印章登记证明或印章样本公布通知,不属于现行法律规定的独立标准材料。
申请可按照现行规定直接提交、通过公共邮政服务提交,或由符合条件的机关、组织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公安部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或出入境电子平台提交。
如外国投资者在越南驻外使领馆领取签证,越南境内的邀请、担保单位将在收到出入境管理机关的处理结果后通知外国投资者。申请人随后向越南驻外有权签发签证的机关提交:
- 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 按照现行NA1表填写的越南签证申请表及照片;
- 邀请、担保单位提供的审批结果或通知信息,以便核对。
申请人无需一概提供两张照片或保证护照必须留有两页空白。具体照片要求应以现行NA1表及签证签发方式为准;护照无签证页等符合法定情形时,主管机关可签发另纸签证。
如您在准备申请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NHI GIA。我们的专业顾问将协助核对投资签证类别、申请条件、材料及现行表格。
在哪里提交投资签证申请材料?
越南境内的邀请、担保单位可根据现行办理方式向越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提交外国人入境申请:
- 河内受理地址:河内市巴亭郡陈富街44–46号;
- 胡志明市受理地址:胡志明市第一郡阮廌街333–335–337号;
- 符合条件的机关、组织也可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公安部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或出入境电子平台在线提交,或者按照规定通过公共邮政服务提交。
审批通过后,外国投资者通常应在越南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或其他有权签发越南签证的机关办理签证。
外国投资者不能仅因个人行程安排而任意选择在越南国际机场或陆路口岸领取投资签证。只有符合以下法定情形之一,并已获得主管机关批准时,才可在国际口岸领取签证:出发地没有越南签证签发机关;抵达越南前需要经过多个国家;按旅行企业组织的旅游计划入境;外国船员需要从其他口岸出境;参加亲属葬礼或探望重病亲属;参与紧急事故处理、救援、防灾防疫,或者因越南主管机关提出的其他特殊理由入境。
投资签证办理时间
外国人在越南境外领取签证的,出入境管理机关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审查邀请、担保单位的入境申请。
在越南驻外签证签发机关收到出入境管理机关的通知,并收到申请人的护照、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后,签证签发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对于依法符合在国际口岸领取签证条件的案件,出入境管理机关的审查期限根据具体情形为不超过3个工作日或12个工作小时。
外国人已在越南合法临时居留并申请新签证的,主管机关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审查。
以上均为法定处理期限,并不包括申请人补充材料、递送文件、前往使领馆或等待行程安排的时间。签证结果、签发类别和实际有效期由主管机关依法决定。
如您有紧急入境安排,可联系NHI GIA热线1900 6654。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核对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并协助准备相应材料,但不能代替主管机关作出审批决定或承诺缩短法定处理时间。
投资签证申请费用
根据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的第28/2026/TT-BTC号通知,越南签证的官方费用按照入境次数和签证有效期确定:
- 单次入境签证:25美元/份;
- 多次入境签证,有效期不超过90天:50美元/份;
- 多次入境签证,有效期超过90天至180天:95美元/份;
- 多次入境签证,有效期超过180天至1年:135美元/份;
- 多次入境签证,有效期超过1年至2年:145美元/份;
- 多次入境签证,有效期超过2年至5年:155美元/份。
*注意事项:
上述费用是越南主管机关收取的国家规定费用,不包括NHI GIA服务费、邮寄费、交通费或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第25/2021/TT-BTC号通知已自2026年4月1日起失效,不应继续作为当前收费依据。
并非所有国家和地区都设有越南驻外签证签发机关。申请人选择前往越南驻外使领馆办理时,还需考虑交通、文件递送及当地支付方式等实际因素。
在越南国际机场领取签证只适用于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个人认为行程“紧急”,并不当然构成在机场领取签证的法定条件。
为什么选择 NHI GIA 办理越南投资签证?
越南投资签证申请涉及签证类别、出资额、投资资格、邀请担保主体、现行表格和签证领取地点等多项信息。申请类别不正确、投资证明不足、使用旧版表格或企业资料未完成登记,都可能导致申请人需要补充材料,并影响原定行程。
凭借20余年的外国人签证及出入境服务经验,NHI GIA为企业和外国投资者提供以下支持:
- 根据实际出资额、投资项目和申请人身份,协助区分ĐT1、ĐT2、ĐT3和ĐT4签证;
- 核对投资证明、企业资料、护照信息及现行NA1、NA2、NA5和NA16表格;
- 在获得合法授权的范围内,协助整理、提交申请材料并跟进主管机关的处理进度;
- 对签证目的变更、境外领取签证及口岸领取签证等情形进行条件核查;
- 根据具体服务范围提供清晰、透明的费用说明;
- 按照适用规定及内部流程管理和保护企业及外国投资者的资料。
投资签证的审批结果、签证类别、实际有效期和处理时间均由主管机关依法决定。NHI GIA不承诺签证获批,不承诺在2–3个工作日或1–2小时内取得签证,也不能代替主管机关签发或在护照上粘贴签证。
对于符合国际口岸签证签发条件的申请人,NHI GIA可协助核对条件、准备材料及提供流程指引。签证仍由越南口岸出入境管理单位依法签发。
除越南投资签证服务外,NHI GIA还提供外国签证、越南工作许可证、入境审批、暂住证及免签证文件等相关支持,并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提出合规、费用透明的办理方案。
咨询热线:1900 6654 – 0906 736 788。
关于越南投资签证的常见问题
选择在越南国际机场办理投资签证贴签时,需要出示哪些材料?
首先,申请人必须属于法律允许在国际口岸领取签证的情形,并已获得出入境管理机关批准。办理时,申请人需按照现行规定提交或出示:
- 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法律未统一规定必须剩余6个月,但签证有效期须比护照剩余有效期至少短30天;
- 按照现行NA1表填写的签证申请表及照片;
- 按照出入境管理机关的审批通知进行信息核对;
- 缴纳与签证入境次数和有效期相对应的国家规定费用。
原文所列“两张4×6厘米照片”和“护照至少剩余6个月”不属于所有口岸签证案件统一适用的法定标准。
我可以在签证批准函(入境批准函)上注明的入境日期之前进入越南吗?
不可以。申请人不能在签证开始生效日期之前入境。最终应以主管机关签发的签证所载有效期为准,而不能只依据企业预计的入境日期。
申请人也不一定必须在签证生效的第一天入境。只要签证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签证入境次数等条件,即可安排入境。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准确了解越南投资签证的类别、条件和办理流程。如需核查投资资格、申请材料或现行表格,欢迎致电NHI GIA服务热线1900 6654获取支持。
越南投资签证可以延期吗?
严格来说,越南法律规定签证到期后可被考虑签发新签证;“签发新签证”和“延长临时居留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事项。持投资签证的外国人如需继续在越南居留,应在仍合法临时居留期间,由邀请、担保单位办理相应手续。
申请在越南签发新投资签证或延长临时居留期限时,标准材料通常包括:
- 根据具体申请事项填写的现行NA5表,即签证签发及临时居留延期申请表;
- 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原件;
- 能够证明申请人仍符合ĐT1、ĐT2、ĐT3或ĐT4条件的投资证明材料;
- 邀请、担保单位在NA5表上的确认;
- 如属于签发另纸签证的情形,按照现行NA5表要求提交照片;
- 邀请、担保单位尚未办理组织资料登记,或其已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补充设立文件和现行NA16表。
外国人的住宿场所或负责申报的个人、组织仍须依法完成临时住宿申报。但是,公安部公布的标准申请材料未将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确认文件、企业介绍信和两张4×6厘米照片列为所有案件一律必须提交的材料。
主管机关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审查。是否签发新签证、延长临时居留以及实际获准期限,由主管机关根据具体 hồ sơ依法决定。




